本项目为东方市职业技术学校1号楼茶艺室、生活服务部钢化玻璃隔断项目,根据《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方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东府〔2024〕47号)的规定,因本项目未达到招标规模标准,为确保该项目顺利进行,现依法对本项目公开选聘施工单位。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东方市职业技术学校1号楼茶艺室、生活服务部钢化玻璃隔断项目。
(二)工程建设地址:东方市职业技术学校。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对1号楼茶艺室、生活服务部进行钢化玻璃隔断。
(四)施工工期:15日历天。
(五)质量要求:须满足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工程验收。
(六)工程建安费暂定价:84091.33元,超出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二、工程范围
具体以图纸、预算包含的内容为准。
三、资格要求
(一)报名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关的业务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材料及需提供的材料
(一)本次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报名的还须提供公司向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中应明确授权范围,并加盖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报价函。(报价函另单独密封,各封口衔接处盖章,格式自拟)
五、报价要求及评选办法
(一)报名单位按下浮率和总价方式进行报价(注:报价需注明下浮率及下浮后金额),报价(下浮率)有效范围为0%(不含)至-10%(不含)。工程最终费用以结算审核为准。
(二)评选工作由选聘人对报名参加选聘的所有单位按选聘公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统一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超5家(含5家)以上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对所有报价去掉最高值及最低值,报价下浮率浮动为0(不含)~10%(不含),选出一名报价接近所拆封报价平均值的单位作为本次选聘推选的施工单位(如报价最接近平均值者有两家或以上的,以报价低者为选定施工单位,如低报价中还出现相同者则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公示期间对选定结果无异议,由选聘人与选定的施工单位签订合同。
注明:若报名单位或有效报价单位少于3家时,不影响选聘选定工作,按报价低者确定,报价相同则抽取确定。
(三)选聘结果将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天,接受各方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六、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一)时间:2025年4月9日起至2025年4月15日止,上午8:20-12:00,下午15:20-18:00。
(二)地点: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东方市职业技术学校3号楼一楼行政办公室。
(三)联系人:陆老师,联系电话:0898-25732295。
注:逾期未报名者不得参加本次选聘工作。
东方市职业技术学校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