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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职业技术学校1号楼茶艺室、生活服务部钢化玻璃隔断项目公开选聘施工单位的公告
东方市职业技术学校官网 | 2025-04-01 08:28:33 | 阅读:139
本项目为东方市职业技术学校1号楼茶艺室、生活服务部钢化玻璃隔断项目,根据《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方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东府〔2024〕47号)的规定,因本项目未达到招标规模标准,为确保该项目顺利进行,现依法对本项目公开选聘施工单位。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东方市职业技术学校1号楼茶艺室、生活服务部钢化玻璃隔断项目。
(二)工程建设地址:东方市职业技术学校。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对1号楼茶艺室、生活服务部进行钢化玻璃隔断。
(四)施工工期:15日历天。
(五)质量要求:须满足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工程验收。
(六)工程建安费暂定价:84091.33元,超出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二、工程范围
具体以图纸、预算包含的内容为准。
三、资格要求
(一)报名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信誉要求(企业诚信):有效期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近3年内,(1)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或严重违约事件;(4)没有在施工合同履约方面介入诉讼案件并败诉。(需提供承诺书,列入报名材料一起)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材料及需提供的材料
(一)本次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
(二)1.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亲笔签名);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1.营业执照复印件;2.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四)报价函。(报价函另单独密封,各封口衔接处盖章,格式自拟)
五、报价要求及评选办法
(一)报名单位按下浮率和总价方式进行报价(注:报价需注明下浮率及下浮后金额),报价(下浮率)有效范围为0%(不含)至-10%(不含)。工程最终费用以结算审核为准。
(二)评选工作由选聘人对报名参加选聘的所有单位按选聘公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统一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超5家(含5家)以上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对所有报价去掉最高值及最低值,报价下浮率浮动为0(不含)~10%(不含),选出一名报价接近所拆封报价平均值的单位作为本次选聘推选的施工单位(如报价最接近平均值者有两家或以上的,以报价低者为选定施工单位,如低报价中还出现相同者则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公示期间对选定结果无异议,由选聘人与选定的施工单位签订合同。
注明:若报名单位或有效报价单位少于3家时,不影响选聘选定工作,按报价低者确定,报价相同则抽取确定。
(三)选聘结果将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天,接受各方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六、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一)时间:2025年4月1日起至2025年4月7日止,上午8:20-12:00,下午15:20-18:00。
(二)地点: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东方市职业技术学校3号楼一楼行政办公室。
(三)联系人:陆老师,联系电话:0898-25732295。
注:逾期未报名者不得参加本次选聘工作。
东方市职业技术学校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