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书
根据《东方市职业技术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东职字〔2018〕34号)文件内容,经全体教师投票选举,校行政领导班子研究,拟以评选“优秀”等次的人选为吉闯同志、符华凤同志、梁晓蕾同志、林尤磊同志、文嘉静同志、陆成彬同志、符花同志、耿祥军同志。
欢迎大家提出意见,公示电话:25732295。
公示期限:2018年7月6日至2018年7月10日。
东方市职业技术学校
2018年7月6日